——记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乡司法所
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首府阿图什市东南面的松他克乡,处于城乡结合部,面积183平方公里,辖10个村、99个村民小组、1个农场、1个牧场,人口3.2万余人,是阿图什市人口复杂、地域较大、各种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近年来,在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直接领导下,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乡、村、组三级调解网络,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一、强健筋骨,创建规范化司法所
面对严峻的社会稳定形势,松他克乡司法所领导清醒地意识到,要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必须先强筋健骨。2003年伊始,他们就着手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新领导积极向乡党委、政府、市司法局汇报,反映司法所面临的人员配备不足、办公设备落后、基础十分薄弱等困难。在乡党委、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共同努力下,由市司法局出资8万元,为司法所新盖了八间办公用房,建筑面积达186.7多平方米,并先后为司法所配备了2辆摩托车、一台复印机、8套办公桌椅、安装了程控电话。同时,乡党委、政府在自身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每年为司法所安排3000多元的办公经费,还抽调精兵强将,利用地方编制,充实司法所队伍。目前,松他克乡司法所已配备司法助理员17名,平均年龄29岁,1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司法所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结构也更趋合理。
松他克乡司法所十分重视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先后建立和完善了《司法所长职责》、《司法助理员职责》、《司法助理员工作制度》及案件集体讨论、案件评审、信息反馈、档案管理等25项工作制度,并从学习、例会、奖励、培训、工作程序等10个方面工作进行了全面规范,形成了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制度,司法所的各项工作步入了规范化轨道。无论是基础设施、工作队伍、硬件,还是工作制度、软件方面,松他克乡司法所都全面达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强固基础,打造大调解格局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松他克乡司法所全体人员形成了共识,即:要使司法行政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充分发挥作用,健全的组织是基础,工作机制是关键。他们狠抓基层组织建设,在10个村全部建立健全了调解委员会、法制学校和安置帮教小组,拥有人民调解员89人、法制宣传教育骨干1040 多人、安置帮教小组成员35 名,形成了遍布乡、村、组三级的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并由此形成了一个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空档的信息网络,时时刻刻与乡村调解机构和司法所保持密切联系,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立即通过调解员、法制宣传骨干、安置帮教人员、党员代表等渠道迅速将矛盾纠纷信息传送到人民调解组织和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迅速反应,认真分析,并及时将调解意见传送到有关部门进行测评,有针对性地进行疏导和调解,在整体上形成了三级统一、协调管理、互相作用、上下联动的态势。同时,他们在调解工作中坚持做到“早、快、细”。“早”,就是早发现、早知道、早处置。通过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和信息报送,及早发现纠纷苗头,迅速化解,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快”,就是快速反应,快速介入,尽快解决。对已经发生的矛盾纠纷,特别是易激化的矛盾纠纷或群体性事件,他们快速反应,依法、彻底解决矛盾纠纷。“细”,就是细心,把工作做细。他们实行矛盾纠纷调处责任到人、全程帮包、跟踪回访等一系列工作制度,确保调解工作不出现任何大的纰漏。松他克乡巴格拉村七、八小队的50多位农民与华凌煤炭公司因煤粉尘污染和重型卡车碾压、震动造成路两边的农民住房开裂而发生纠纷,由于双方分歧大,从1998年至2005年一直未能得到解决。为此,巴格拉村的50多位村民多次到州、市两级政府集体上访。松他克乡司法所在得到此情况后,主动请缨,与乡政府一道,协调上访农民代表同华凌煤炭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商谈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说服,巴格拉村与华凌煤炭公司达成和解,由华凌煤炭公司对所经过的农村道路铺上石子,使路面硬化,减少震动,华凌煤炭公司每年给巴格拉村的农民无偿提供68吨煤作为对煤粉尘污染的补偿,至此,该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近三年来,松他克乡司法所及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67件,成功446 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5%,防止民转刑案件1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职能,抓实各项业务工作
松他克乡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刻地体会到,司法行政的每一项业务工作都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要维护一方平安,关键是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为此,他们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司法行政工作延伸到村、组,并切实抓实抓好每一个环节。
(一)积极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松他克乡司法所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在10个村全部建立了法制学校,定期分批、分层次对群众进行普法教育,学法对象也由乡一级延伸到村、组,实现了村组联动。近三年来,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 120 次,发放宣传资料一万多份,讲授法制课66场,干部普法率达100%,村民普法率达95%以上,普法资料发放到组到户,入户率达100%。大力实施了“法律进万家”工程,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推进了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进程,解决了农村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促进了社会稳定。与此同时,松他克乡司法所十分注重当好乡党委、政府的参谋。今年年初,他们在办理一份村委会与群众的土地承包合同时,发现合同内容当中有一条是不合法的条款,极有可能导致日后产生纠纷。为此,协调双方进一步依法完善了合同条款,避免了因合同不规范而产生的矛盾纠纷。事后,司法所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提出法律建议,对各村的承包租赁合同进行统一审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及时协调双方完善调整或增加补充协议。乡党委、政府接受了司法所的建议,切实加强了村级合同的规范化管理,避免了因合同不合法律规定而引起的矛盾纠纷。
(二)帮教工作结对到人。为落实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松他克乡司法所在各村全面建立安帮小组,建立了由党政成员、乡村干部组成的帮教联系人制度,全乡共有安帮工作小组11个、安帮小组成员35 人、帮教联系人11名。帮教联系人与帮教对象结对帮教,实行了包管理、包教育、包转化的“三包责任制”,狠抓“一帮一”、“多帮一”、“一人一档”制度的落实。同时,定期对帮教对象进行回访帮教,及时了解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针对特困刑释解教人员的具体情况,司法所总是伸出援助之手,用情感人,用爱心唤醒他们重新生活的勇气。阿孜汗村的外力刑满释放后,面对亲人朋友的冷漠,左邻右舍的鄙视,手足无措,产生了破罐子破摔的念头。正在他左右徘徊时,司法所帮教干部及时来到他身边,一连十多天主动上门做工作,积极为他申请生活困难补助,并发动村、组和周围的群众伸出援助之手。乡、村两级共出资700 多元鼓励他经商,安顿好他的日常生活。每当他有浮燥的言行或不愉快的时候,司法所的帮教干部总像关心自己的兄弟一样,及时与他促膝谈心,嘘寒问暖,用执着的爱深深地影响着他,帮助他稳定情绪、克服困难,鼓起重新做人,勇敢面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现在外力已成为本村的富裕户,他逢人便说:“没有司法所的帮教干部,就没有我的今天。”近三年来,松他克乡的17 名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达100%,安置率达100%,没有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三)法律服务以人为本。松他克乡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贴近基层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开通了“148”法律咨询热线电话,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三年来解答法律咨询210 起。他们积极主动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活动,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06年8月30日,松他克乡克勤孜村12户农民通过本村的一位经纪人将价值14.6万元的葡萄卖给了库尔勒的一个老板,而该老板将葡萄装运后,在未给农民付款的情况下悄悄离开阿图什,12户农民知道情况后,跑到经纪人家,讨要葡萄款,并与其发生冲突,松他克乡司法所得知情况后,立即为12户农民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所也及时介入,在历时20多天的时间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不辞辛劳,牵头组织经纪人和12户农民代表召开协调会,制定了双方均能接受的赔偿方案,圆满地协调解决了。近三年来,松他克乡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提供无偿法律服务48 起,不仅保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