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至9月4日,克州司法局组织干警采取集中学习、党员专题学习、讨论、演讲、写心得体会等形式,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局上下掀起学习贯彻讲话精神的热潮。
一、领导重视,措施到位。自治州党委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大会结束后,8月29日,克州司法局党组立即召开中心组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就深入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制定了《关于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克州司法局集中学习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新疆时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安排表》,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克州司法局首要任务就是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组织好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以中心组学习带动全局的学习,保证时间、保证人员、保证课时,扎实抓好学习,每位干警撰写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心得体会(在1500至2000字左右)。同时,加强对学习情况的检查督导,对出差不能参加学习的干警,按期进行补课。
二、集中学习,狠抓落实。在五天的集中学习时间中,克州司法局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资料,做到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个人理解与集体讨论相结合、通读与精学相结合、读原文与写体会相结合、学习与工作相结合,组织全局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了《创造新疆更加美好的明天——记胡锦涛总书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察工作》、胡锦涛总书记在自治区干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等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深刻领会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三个不动摇”重要指导思想,坚持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团结稳定,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深刻把握中央关于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的正确论断,进一步深化对“7·5”事件性质和背景的认识;从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团结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筑牢各族人民共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钢铁长城;以高度的政治觉悟、鲜明的政治立场、自觉的实际行动,肩负起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神圣使命,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
在学习过程中,克州司法局建立了严格的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督查,并不定期检查干警的学习笔记,并通过与干警交流学习方法和效果,改正不足,以促进胡锦涛总书记考察新疆时的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三、讨论演讲,深化认识。9月2日、3日上午,克州司法局召开专题学习讨论会和演讲会,就如何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为全疆的团结、稳定、和谐服务进行了座谈和演讲。干警在发言和演讲中纷纷表示,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体现了党中央对新疆各族人民的关怀和厚爱,对进一步做好新疆工作作出了重大决策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期望。同时,也给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行动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确保稳定作为全部工作的着力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加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四、加强宣传,扩大效果。在集中学习期间,克州司法局充分利用司法行政简报、普法动态、黑板报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意义,宣传克州司法局学习贯彻讲话精神进展情况,努力在全局营造人人关注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重要讲话、贯彻重要精神的浓厚氛围,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
五、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克州司法局在学习中,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讲话,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研究、找准贯彻落实讲话精神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统筹兼顾,搞好“四个结合”。一是与深入开展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结合实际,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要求上来,不断增强树立和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与年终考核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干警业绩考核方式,将各岗位所需的实际业绩、创新能力、道德品质表现等进行量化计分,并与个人奖励、晋升挂钩;三是与年底冲刺相结合,做好最后冲刺,顺利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标,抓紧准备,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争取为自治州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四是与作风建设相结合。始终保持奋力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