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四个创新”。一是由原来的单纯调解和处理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纠纷,发展到围绕服务经济建设这一总体目标服务,扩大民调领域,形成大调解格局;二是由原来的单纯事后调解,发展到以预防预测为主;三是由原来的单纯说和调解,发展到依法、以德调解,实现调解与诉讼相衔接;四是由原来的单一村级组织,发展到乡、村、组三级和行业性、跨区域的多层次、多形式人民调解组织。
目前,全州拥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323个,调解员1763 人。2008年全州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8915件,调解成功8573件,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调处率达100%。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调处不反弹,唱响了“有纠纷去调解、有上访找司法”的口号。&/p>